
王贵宸同志(1929年10月3日-2019年6月30日)出生于吉林省四平市梨树县。1949年4月参加工作,1951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49年高中毕业,在辽北省农业厅工作,曾担任财务科副科长。辽宁省成立后,进入辽宁省农业厅工作,任专职党总支副书记。1955年9月经组织批准,考入中国人民大学农业经济系学习,1959年毕业后分配到中国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农业组工作,任助理研究员兼业务秘书。1978年调入新成立的中国社会科学院农业经济研究所(1985年更名为农村发展研究所),历任副研究员、研究员、博士生导师、副所长、所长。1992年获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2006年8月,当选为中国社会科学院首批荣誉学部委员。
王贵宸同志一生尊重知识、努力学习、勤奋钻研。他自幼生活在农村,热爱中国农民,对中国农村和农民有着深厚感情和了解。他一生从事农业农村经济研究,为发展农村经济、增进农民福祉贡献出了全部的才华和精力。上世纪八十年代初,作为中国农村改革研究早期推动者之一,他在大量实地调查的基础上,积极支持饱受非议的“包产到户”发展模式,与志同道合的同事一起适时发表了《论包产到户》、《联系产量的生产责任制是一种好办法》、《专业承包联产计酬制的几个问题》等一系列具有前瞻性、全局性、理论性和实践性的重要文章,并在《经济研究》、《人民日报》等权威期刊和报刊发表。《联系产量的生产责任制是一种好办法》曾获得1984年“孙冶方经济科学奖”,在中国农业经济研究领域产生了广泛影响,奠定了他在中国农村改革研究领域的重要学术地位,为中央农村政策调整作出了重大贡献。离休后,他笔耕不辍,完成了许多重要著述。其中《中国农村经济改革新论》注重澄清历史事实,归纳历史经验,不尚空谈,并提出了具有可操作性的改革方案。2007年,他系统地提出了建设生态文明的学术思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