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网首页|论坛|人文社区|客户端|官方微博|报刊投稿|邮箱 中国社会科学网
您的位置:首页-媒体聚焦
陈锡文:创新农业经营体系“两条腿”走路是重中之重(2016-11-11)
作 者:      发布时间: 2016-11-11 10:02:00

  

  近日,中办、国办《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甫一印发,立刻成为田间地头的热门话题。《意见》提出了农村改革又一重大制度创新——“三权分置”,剑指土地流转,意在更深层次地推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发展现代农业。 

  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如何实现?114日,全国政协常委、经济委员会副主任、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原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陈锡文在蓉出席中国三农智库高层论坛暨四川农村改革研讨会,并作题为“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报告。这位国内知名的“三农问题”专家提出,土地流转和扩大服务这两种规模经营形式,应得到同样的关注和重视。 

  □本报记者 李淼 

    关键 

    流不流转,流转给谁,选择权要还给农民 

  在陈锡文看来,“三权分置”并非新鲜事物。他表示,有关的探索,自己上世纪80年代末在浙江等地就听过,只是多年来一直没有在政策、理论、法律上把“三个权”讲清楚。流转的只是经营权而不是承包权,而且有承包权的农民只能是本集体组织的农民,“外人不要有非分之想,非本集体组织成员只能流转经营权”。 

  陈锡文认为,过去在流转中确实有不恰当的地方,即使是“三权分置”下,推进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也是件政策性极强的事,“流不流转,流转给谁,选择权要还给农民,不能由政府和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代替农民做主,这是政策落实的关键。” 

  过去认为,要创新农业经营体系就得促进土地流转,因为不发展规模经营哪来新型经营体系?陈锡文坦言,这个思路对,但不全对。比如粮价一下跌,租地大户就扛不住了,很多地方出现要么降土地租金,要么大户跑路的情况,这说明流转是个办法,但未见得是全部办法。适度规模经营,不是只有流转这“华山一条道”。《意见》给不少地方片面追求高流转率,强行推动流转的伤农行为敲响了警钟。 

  出路 

  “两条腿”走路,做好流传和服务两篇文章 

  目前,很多地方的地租超过该地块毛收入的50%。放任地租,农业没有出路。那土地流转之外,出路何在? 

  “可以规避地租。”陈锡文举例,如农户以土地经营权入股土地股份合作社,收益按股权分配,就避免了租金问题,很多地方也在推行代耕托管,这都可有效规避地租问题。“提高经营者实际收益除地租外,更多还要靠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 

  “农业社会化服务前途非常广阔”陈锡文举例说,东北农场用的大型拖拉机,安装有GPS定位、地理信息系统,把地块信息输入计算机,然后只需由电脑控制机器,秋天翻地一昼夜可作业5000亩,一个作业期能干5万亩,“靠土地流转要猴年马月才能干到5万亩”。陈锡文调查过中美的大型农机每年作业时间,中国最长60天,而美国20天,“这意味着中国的农机成本比他们更低”。“‘两条腿’走路,是创新农业经营体系的重中之重。”陈锡文建议,农业经营体系建设要创新两个思路、建立两类经营主体:一种是土地流转集中的规模经营,一种是扩大服务的规模经营;一类是提供农产品的主体,一类是提供服务产品的主体。“这两类主体、两种经营形式应当得到同样的关注和重视,才能让农业经营创新更加符合实际,取得更加有效的成果。” 

文章来源:四川日报 

转载务经授权并请刊出本网站名
您是第 访客    - - 招聘信息 - -  投稿热线 - -  意见反馈 - -  联系我们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版权所有,请勿侵权

地址:北京建国门内大街5号 邮政编码:100732 联系电话:85195663

农村发展研究所网络室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