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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河南省乡村振兴进展的调研与思考(2022-9-14)
作 者:      发布时间: 2022-09-14 10:44:00

关于河南省乡村振兴进展的调研与思考

一、河南省乡村振兴总体进展

 

近年来,河南省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推动乡村全面发展。访谈的五个县的农民收入水平2021年明显高于2019年,保持了持续增长态势。2022年相比2020年的乡村产业、基础设施、人居环境、公共服务等得到全面提升。一些村庄,获得了乡村振兴专项资金或其他政策支持,乡村产业、集体经济等由弱变强,以强带弱,成为县域范围内的乡村振兴示范村,如淇县的桥盟村以乡村振兴产业项目探索联村发展,积极带动周边13个村的集体经济收入增加100多万元;一些村庄,借助乡村人居环境建设实现的美丽宜居宜业环境,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创业扶持项目,吸引年轻人返乡创业,振兴村域经济,如在叶县访谈到的几个样本村;一些村庄,大力发展乡村特色产业,包括乡村旅游、特色种养等,积极发挥村集体经济组织作用,取得了产业振兴、农民富裕、集体消薄的多重发展成效;一些村庄,积极争取地方政府支持,盘活利用村集体建设用地,建设幸福院等村民养老服务中心,探索适合乡村的特点的运营机制,推进集中养老、互助养老、居家养老,满足老年农民多元化需求,解决老年农民生活生计难题,让老年农民过上幸福美好生活。

 

二、推进乡村振兴面临的新问题新挑战

 

虽然,从两期访谈和观察的直观印象来看,河南省乡村全面振兴总体上取得明显进展。但受新冠肺炎疫情持续和宏观经济形势影响,特别是在城乡融合发展进入新阶段的背景下,继续推进乡村振兴面临的新问题和新挑战也凸显出来。

 

1农民持续增收压力迅速增强

农民持续增收是农民农村共同富裕的基础。访谈的多数农户多元收入有了明显增长,但保持持续增长的难度加大,部分群体、部分区域、部分产业的减收风险增加。近年来,农民家庭就业结构发生变化,返乡农民越来越多,就近就地就业增多,外出务工就业相对减少,使农民的家庭收入结构也发生了变化。一是留守家庭和返乡的以老年农民为主,大多数全职务农,就近就地就业较少,农业收入的重要性增强。二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叠加经济下行影响,农民外出务工就业机会、就业时间明显减少,外出务工收入增速明显下滑,尤其是部分年龄偏大农民工因就业机会少而返乡转为就近就地就业,务工收入有所下降。三是处在乡村的小微经营主体和留守劳动力,也受疫情影响就业创业机会减少,非农经营和就业收入增长困难。特别是乡村旅游、民宿、建筑以及劳动密集性的乡村产业等遇到疫情防控措施会被停工停产,使得农民就近就业的时间减少,收入也有所下降。四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受自然灾害影响较大。2021年河南部分地区遭遇特大降雨形成水灾,影响了秋季农业生产和畜禽养殖,如在淇县访谈到的不少农户玉米基本绝收,规模种植户和养殖户受影响较大。虽然,国家及时给予了灾害补偿,但不少新型经营主体损失仍然较大。

2新型集体经济亟待创新机制

调研到的各村均已完成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立了新型集体经济组织,发展集体经济的能力明显增强,集体经济收入明显增加。

 

 

 

但存在发展新型集体经济的机制尚待创新等问题,导致集体经济发展后劲不足。一是新型集体经济实现形式单一。多数村庄发展集体经济的形式以物业经济、出租经济为主,收入形式是较为单一的租金收入,缺乏自主经营项目。二是新型集体经济政策依赖性强。不少村庄的集体经济是政府扶持项目形成的资产收益,主要是光伏、设施农业等扶贫项目形成资产,缺乏自主拓展的产业项目。三是新型集体经济发展掣肘较多。在部分村庄,集体资源资产低效无效利用,不少是在以前被不规范出租、转包,难以有效利用。四是联村发展机制亟待破题。调研中发现少数村庄通过集体经济跨村联合发展,实现了以强带弱,共同发展,但这尚局限在极少数村庄,需要总结提炼模式,加快推广。

3农业规模经营需要提质增效

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是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重要特征。从调研村庄和访谈农户的土地经营情况来看,土地流转发生较少,农户土地细碎程度较高,反映出农业规模经营水平较低。大部分农户经营的土地仅为自家承包地,转入土地的农户转入规模也比较小,大部分都在15亩以下,只有少数转入土地面积达到了规模经营标准。如杞县邢口镇、葛岗镇访谈到的农户经营土地面积达到100亩以上。多数农户经营的土地比较细碎,地块分散,不能集中连片,不利于开展机械化作业。多数农户在耕地、播种和收获三个环节购买机械作业服务,但在施肥、打药、灌溉等环节依然依靠人工为主。这使得多数农户农业生产劳动投入过多,无法精准进行要素投入,造成了农业资源浪费,增加了农业生产成本。同时,多数农户反映,农业社会化服务供给有但质量不高,不能有效发挥节本增效提质作用。

4乡村振兴的人才和组织需求更加迫切

人才振兴、组织振兴是激发乡村全面振兴内生动能的关键。人才培育和组织建设互为依托、密不可分。两次访谈对象多数是老年农民,第二次访谈与第一次访谈相比,老年农民更多,访谈样本户变化主要是因为年龄偏大、外出务工、外出照顾子女孩子。这反映了农村老龄化日益加重的趋势。农村老龄化在带来农村养老服务迫切需求的同时,也使得人才培育和组织建设难度更大,拉大了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人才和组织缺口。调研的大部分村庄返乡回乡创业就业人数较少,很少有高校毕业生回乡创业就业,绝大多数村干部反映缺少乡村发展带头人,需求缺口为村均510人。与乡村人才振兴缺乏相伴而生的问题是组织建设滞后。目前,城乡发展差距仍然较为明显,乡村对人才吸引力不足,人才仍然整体呈现外流趋势。如村干部工资待遇较低,多数在1340/月,收入远低于外出务工所获得的收入。这导致村干部队伍老化严重,青壮年不愿意参与村庄治理,不利于村级组织发展。访谈中发现一些农民合作社因经营不善而处于停滞状态,主要是因为缺乏专业的经营管理人才。人才短缺、组织缺位已经成为制约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因素。

5脱贫地区内生发展动力亟待激发

调研的村庄和访谈的农户中,部分为脱贫村和脱贫户。上一次访谈时,村干部和村民都对成功脱贫后的发展持有积极乐观向上的态度,这一次访谈时同样的村干部和农户精神面貌有所变化,主要体现在故意说低收入水平、淡化获得的政策支持、反映亟需政策的诉求。通过与村干部以及农户深入访谈发现,脱贫摘帽后,村庄和农户层面获得的政策支持水平有所降低,特别是各类财政补贴和资金支持有所减少,村庄和农民获得的财政支持资金明显减少。如一个样本村,脱贫摘帽前,有300多户建档立卡贫困户,享受的各级扶贫项目资金较多;脱贫摘帽后,认定的重点帮扶户100多户,200多户原脱贫户没有被认定为重点帮扶户,同时该村获得的帮扶项目资金相比扶贫项目资金明显减少。访谈的农户有的是脱贫户但未被列入重点帮扶户,故意说低自己的收入水平,是想重新获得帮扶政策,并对失去政策扶持有抱怨情绪。有的脱贫村村干部测算的村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明显低于实际水平,以更好地呈现本村继续获得帮扶政策的迫切性。这说明,部分脱贫村和脱贫户已经对帮扶政策形成依赖,没有在摆脱贫困的同时形成自立更生、持续发展的内生动力,主要因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过程中,没有实现重点帮扶政策的转型和升级。这对于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来说是亟需重视的问题。

 

三、推进河南省乡村全面振兴的建议

面对新问题、新挑战,持续推进乡村全面振兴,要遵循农业农村发展规律,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顺应农民群体发展诉求和演化趋势,统筹推进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强化乡村全面发展要素支撑,全面激发乡村发展内生动力,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

1引导产业下沉乡村,拓展农民增收渠道

产业振兴是乡村振兴的基础。只有经济发展起来,农民收入持续增长,乡村治理、人居环境、乡风建设、人才引进、基层组织建设等才能够顺利推进。要把产业链更多环节、更多适合乡村的产业留在乡村,为村民创造更多的创业就业机会,实现农民多元化收入持续增长。一是继续推进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完善土地流转、生产服务等农村要素市场,为小农户和新型经营主体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推动服务规模经营与土地规模经营相互促进、共同发展,激发现代农业规模经营效益。二是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根据乡村资源禀赋,大力发展特色种养、乡村旅游等特色产业,推进农业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发展,延伸产业链、拓展供应链、升级价值链,完善利益分配机制,提高农民在产业链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三是发展县域富民产业。重点发展劳动密集性产业、灵活就业产业,为农村劳动力,尤其是老年农民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四是做好农民就业创业服务。大力开展农民就业技能培训,搭建县域农民就业创业服务平台,推动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或就近就地创业就业。

 

2创新集体经济形式,增强组织带动作用

物业经济、出租经济是集体经济中风险较低、收入稳定的实现形式,但仅限于区域经济发展基础好、区域优势明显的地区。对于多数村庄来说,发展壮大集体经济,还要主动选择适合的产业和经营形式,发挥出集体经济组织赋能乡村振兴,带动农民全面发展的作用。应根据村庄市场主体发育情况和集体经济自身基础,选择市场主体参与较少的基础性、公益性领域,借助政府扶持集体经济发展政策,探索集体经济发展壮大路径。如参与农业生产服务的居间服务或者直接提供服务,组织对接或提供集中式、互助式养老服务,组织实施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管护等公益性项目等,解决村民生产生活难题,营造村庄宜居宜业发展环境。要清理规范集体资源资产利用形式,有效盘活集体资源资产。探索联村发展机制,促进强强联合、以强带弱、弱弱互助形式,推动农村集体经济组团式、区块化发展。

3培育骨干带动力量,加快发展现代农业

发展现代化的攻坚点是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访谈的绝大多数是小农户。发展现代农业的关键就是实现小农户农业生产经营的现代化。要重视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发挥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公司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示范带动作用,发挥各类新型农业服务主体的服务引领作用,以标准化、规范化、集约化的农业生产服务,集成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新模式,破解小农户分散化农业生产经营难题,把小农户纳入到现代农业发展轨道。要建立区域性、综合型的现代农业服务平台,集成土地流转、要素供给、生产服务、主体培育等功能,为各类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提供要素支撑、服务保障,加快推动区域现代农业发展。

4推动县域城乡融合,赋能乡村全面振兴

破解乡村人才振兴、组织振兴难题,关键是缩小城乡发展差距,营造城乡等值的发展环境,引导人才、组织以及公共服务等资源下沉乡村。以县域为单元,加快推动县城医疗、教育、养老、文化等公共服务体系向乡村延伸,提高农村居民公共服务获取的便捷性。增强乡镇政府和村级组织的服务保障功能。继续规范农民合作社,提高农民合作社发展质量。借鉴先进地区经验,推广党支部领办合作社模式。培育乡村服务型、公益型乡村组织团体,积极发展乡村志愿服务社会工作。加大农村后备干部培养力度,健全农村党员培训机制,发挥农村党组织作用,提升基层干部的素质,发挥其带头作用。建立健全基层干部和乡村振兴人才奖励激励机制。要通过综合施策,营造乡村留人环节,使更多的人才投身乡村振兴事业。

 

5优化重点帮扶机制,激发内生发展动力

尽快实现从脱贫攻坚向重点帮扶的思维、机制和工作转变,认识到衔接乡村振兴背景下的重点帮扶,核心内生是推动脱贫区域和脱贫群体实现自立更生的内生发展,而不是继续依赖帮扶政策。要加强宣传教育,推介成功经验、典型事例,努力转变部分群众等靠要思想。要创新帮扶机制,改变直接资助、保底分红等简单做法,更多采用培训、就业、创业等,让脱贫群体靠劳动致富,避免不劳而获式帮扶。要加强扶贫或帮扶形成资产管理,做好监管监测预警,确保可持续运营。要重视防返贫工作,做好脱贫群体收入动态监测,及时升级、更新帮扶项目,确保脱贫群体收入持续增长,避免项目一撤、收入就停,帮扶一少、收入就减。要探索有效机制,引导脱贫群体从依靠政策帮扶转向依靠自身发展上来,使脱贫群体顺利进入可持续发展状态。

供稿:韩馥冰芦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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