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继续探索与深化农村改革——纪念农村改革三十五周年学术研讨会述要
与会者指出,35年来的农村深层次改革主要体现为三个方面:一是改革人民公社体制,实行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把农户变成生产经营单位;二是改革计划经济体制,在农村形成市场体系;三是改革城乡二元体制,逐步实施城乡一体化发展。
与会者认为,当前,应立足于农村改革35年来的巨大成就,结合农村发展的新形势新机遇,继续探索与深化农村各项改革。例如,在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过程中,如何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如何培育多元化的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在统筹城乡发展过程中,如何实现新型城镇化、城乡发展一体化以及“四化”同步发展等等。解决这些重大而现实的问题,都需要加强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
《 人民日报 》( 2013年11月19日 07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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