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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村发展论坛(第8期)”举行(2017-06-21)
作 者:      发布时间: 2017-06-21 10:10:00

    “中国农村发展论坛(第8期)”举行

 

67日,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主办了“中国农村发展论坛(第8期)”,邀请北京大学中国教育财政科学研究所刘明兴教授、南开大学经济学院李飞跃副教授联合做了题为“中国教育财政体制的历史变迁、决策机制与现实困局”的主题演讲。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所长魏后凯研究员主持本次活动。

魏后凯研究员主持会议

刘明兴教授在报告中指出,1965年之前(除大跃进期间),教育财政支出比徘徊在6%-8%之间,这时期地方政府在中央政策指令下对教育进行投入。自1970年开始,伴随着财政分权体制的建立,教育财政支出比缓慢上升,特别是基础教育的迅速发展,教育财政支出在1992年达到历史最高点,这时期教育投入的增加主要来自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具有可持续性。1990年代中期,中央重新开始进行财政集权,教育财政支出比缓慢下降。在农村义保新机制推行之后,教育财政支出比回升到1992年的水平。2008年之后,教育财政支出比再次下降。2010年开始回升,但2013年,教育财政支出比再次下降。这期间,中央采取“行政命令”+“转移支付”两种方式引导地方政府增加对教育的投入。

刘明兴教授作报告

关于中央和地方政府在教育支出的责任,刘明兴教授指出,1990年代中央要求地方教育支出与地方财政收入、GDP挂钩,这给地方政府带来很大的财政压力,虽然这时期中央也通过部分支出专项资金支持落后地区的学校基建,但总体额度非常小,政策执行效果并不理想。2005年新机制出台以后,中央财政开始承担义务教育阶段的公用经费,随后覆盖到各级各类教育。伴随着财政支出占GDP的比重的不断提高,中央财政责任的不断扩大,教育支出与地方财政收入、GDP挂钩得以实现,且对其它公共政策产生了示范效应。

 

李飞跃副教授作报告

 刘明兴教授指出:1990年代后期,在教育财政支出比显著下滑的情况下,教育的办学规模依然在快速上升。这得益于几个方面,一是在财政集权体制下,中央将部分公共支出标准的制定权(如,津补贴的发放权)和公共服务的定价权下放给地方政府,乃至下放到基层事业单位。二是,对需求侧进行了刺激性的干预(大学扩招)。三是,金融集权。通过教育法和教师法硬化地方政府的融资约束,增强地方教育部门的谈判能力。虽然硬化预算约束和需求侧干预的代价使部分农村学校的投入严重不足,但却依靠市场机制支持了一些效率较高的学校。

教育困境的破局:教育财政体制的改革不能仅限于理清央地之间的财政责任,因为下放给地方的权力里既包括了财政支出的统筹权,也包括了部分支出标准的制定权和公共服务的定价权(财政部以外部委控制的权力)。教育体制的改革还要有效分置中央各部委的权力,将某些财政责任重新下压给省级政府。同时,为了提高地方的积极性,需要把一些权力也下放地方。

讲座结束后,魏后凯研究员进行了精彩的点评,与会人员就教育财政体制、困境等议题与刘教授进行了深入的学术研讨。

互动环节

论坛现场

 

“中国农村发展论坛”简介:

“中国农村发展论坛”是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主办的双周学术论坛,是中国社会科学院城乡发展一体化智库系列学术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农发所致力于将论坛办成国内外知名学者讨论中国农村发展及相关问题的高端智库平台。

报告人简介:

刘明兴1972年生。1994年、1997年分别获得中南财经大学经济学学士、硕士学位,2001年获得北京大学经济学博士学位。2001-2003年在美国国民经济研究局从事经济学博士后研究。现为北京大学中国教育财政科学研究所教授。研究领域为发展经济学、政治经济学。自2003年以来,在《American Political Science Review》、《Comparative Politics》、《Political Behavior》、《Urban Studies》、《中国社会科学》、《经济研究》等权威期刊发表中英文学术论文百余篇。

李飞跃:河北昌黎人,浙江大学法学学士、南开大学政治经济学硕士、北京大学发展经济学博士。2009年到南开大学经济学院工作至今,副教授。研究领域为发展经济学、国际经济学。已在《经济研究》、《世界经济》、《经济学季刊》等核心期刊发表多篇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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