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斌副研究员系统介绍了中国农民合作社的发展历史、作用和政府扶持措施等相关经验。指出中国农民合作社发展历史悠久,各个历史阶段解决的问题有所不同,组织形式、治理机制有所区别。目前,中国主要通过免税和加大财政扶持力度等方式推动其发展,2019年末农民合作社已经增加到了220万家,成为中国农村最为重要的新型经营主体之一。农民合作社发挥了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增加农民收入、创造就业机会、提高农产品质量和提升农民民主意识的作用。但是,也面临规模小、带动能力弱、监管困难等问题有待进一步解决。另外,曹斌副研究员对于古方提出的农民合作社经营能力和成员资格等问题做出回复。
冯兴元研究员主要介绍了中国农村信贷与金融政策以及改革方向。1979年,农业银行恢复成立,负责管理农村信用社。1996年8月,国务院《关于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中提出,建立和完善以合作经营为基础,商业性金融、政策性经营分工协作的农村金融体系,农村信用社脱离农业银行。当时中央的政策是恢复其信用合作性质,但只是有所恢复。农村信用社在2001年开始转制试点,改革为三类金融机构: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县乡两级统一法人的联社。2003年扩大试点, 2004年全国推开,把农信社改革为这三类中的一种。改革是自上而下的,由银监会负责,农信社对其选择何种改制模式没有决定权。2010年中央出台政策,把所有县金融机构尽量改为农商行,改不了也要改为股份化,去掉只具形式的合作制元素,取消资格股。这一改革有较大进展,不过到现在还在推行。
中央还有一些扶持小微企业、帮助贫困人口的政策,比如对小额贷款提供一定的免税;国务院2015年出台《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并要求大银行成立三农服务部或普惠金融部门,服务“三农”或小微企业。
最后,双方就今后合作事宜进行了讨论,拟定在疫情结束之后进一步扩大学术交流领域并加强双边学术合作。(供稿:王蕊、曹斌、冯兴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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