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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论坛】张瑞娟:不同规模主体种粮行为的差异及比较
作 者:      发布时间: 2018-07-11 15:32:00

             

农产品市场与贸易研究室  张瑞娟

 各位老师好!我的这个研究主要是基于去年所基地的调查,分析的是不同规模主体种粮行为的差异及比较。

所基地调研地在浙江湖州,浙江是一个粮食主销区,但是湖州在保障浙江省的粮食安全方面做出了非常重要的贡献,包括2010年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也是在浙江发起的,浙江是最早在中国提出粮食生产功能区概念的地区,虽然它是主销区,它的主要收入,包括主要的发展,这些增长不是靠农业,也不是靠粮食,但是,湖州地区在稻谷生产方面有非常值得借鉴和学习的经验,今天我分享一下我调研的发现。

    一、湖州市不同类型规模主体成立的背景

做农业研究的学者都在思考一个问题:到底是文件先出政策,然后再落实,还是先有实践,然后再出文件。通过对浙江省的调研,我们发现,浙江省很多实践和经验早于我们中央文件的,比如土地流转,发育得很早,20062007年就发展了许多种粮大户,这些大户基本上都是在工业化、城镇化的背景下,青壮年外出务工比例持续增加,种粮劳动力严重缺乏,抛荒、生产效率低下等背景下成长和发育起来的。

二、湖州市不同类型规模主体发展情况

从湖州市不同类型规模主体的整个发展状况来看,一些种粮大户发展得非常好。现在很多人都说土地流转出去没有人种粮食了,我们的粮食安全受到了严重挑战,但是我去采访了很多种粮主体,他们的发展是非常好的,我们不要去看失败的案例,我们要从成功的经验当中总结经验。五个种粮主体都做得非常好。

    三、不同规模主体平均成本收益比较

    下面我们来切入重点,从成本收益角度出发去看。为什么我们国家现在鼓励让小农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从这里面,可以看到种子、农药、化肥等各方面,甚至于把地租都算上,最后我们合作社亩均利润是326元,普通农民是200元,从整个美国的这一指标来看,340元。也就是从合作社目前的整个投入、产出到生产,与美国已经可以媲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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