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推进生态涵养区乡村振兴必须在生态优先的原则下平衡好生态保护和经济发展的关系。以绿色发展为导向,发展乡村“土特产”契合生态涵养区的定位,将有利于推动生态涵养区乡村产业振兴,是破解生态涵养区困局的根本之策。生态涵养区发展乡村“土特产”具备一定基础,但也面临挑战。由此,应从发展乡村产业、传播农耕魅力、实现农民共富三个方面制定发展目标。在发展路径的选择上要坚持以“质”取胜,以提升产品品质、树立科技特质、孕育文化气质、坚守共富本质为导向形塑乡村“土特产”发展新格局。在政策保障上,要把发展乡村“土特产”作为生态涵养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抓手,通过加强规划指导、全方位夯实要素保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等多措并举,推动生态涵养区乡村“土特产”高质量发展。
关键词:
生态涵养区;乡村“土特产”;目标定位;发展路径
一引言
生态功能区是权衡保护环境与发展经济的重点区域,其设置被视为是一种空间管制手段,旨在生态保护前提下引导和管控区域内的经济开发活动。在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时代背景下,生态功能区的乡村能否构建起兼顾生态保护、绿色发展、农民增收三大目标的内生发展机制,成为事关这类特定功能区乡村产业振兴和生态振兴的重大命题。
作为生态功能区的重要类型之一,生态涵养区是按照生态功能区划分的功能要求而划定的以涵养生态为主体功能的特定区域。这些区域承担着保障生态安全、提供良好生态产品、涵养水源等重要功能。河流上游的水源涵养区和城市周边的生态涵养区,是两种典型的生态涵养区。2010年12月国务院印发的《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明确提出加强东部山地、天山北坡山地以及渭河、泾河、石头河、黑河源头和秦岭北麓等水源涵养区保护。2017年发布的《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将门头沟区、平谷区、怀柔区、密云区、延庆区以及昌平区和房山区的山区划定为生态涵养区,其主要任务是保障首都生态安全,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生态发展示范区、展现北京历史文化和美丽自然山水的典范区。
按照主体功能区规划的思路,生态涵养区大都属于限制和禁止开发区域的范围,必须限制或者禁止大规模高强度的工业化城镇化开发。这就意味着在不进行大规模高强度工业化城镇化开发的条件下,生态涵养区必须走“不开发”的绿色发展之路,实现“不开发”的绿色繁荣。理论上讲,通过建立健全包括生态补偿在内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可以实现这种“不开发”的绿色发展和绿色繁荣。一些实证研究表明,自2008年建立的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机制有利于促进生态功能区经济发展,同时发挥了缩小城乡收入差距的作用。在流域生态补偿方面,跨省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政策也被证实能够促进试点地区的绿色经济发展、促进农民收入增长和增加农村就业、缩小流域上下游区县间居民财富差距。在草原生态补偿方面,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促进草原生态环境得到改善。尽管生态补偿政策对于生态涵养区的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但由于生态资源资产化、资本化转化通道不畅通,生态补偿手段单一,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在生产、交换、分配、消费各个环节均存在障碍,导致现阶段我国生态产品市场价值实现仍较为滞后。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尚不健全的情况下,生态涵养区难免会陷入“富生态、穷经济”的困局,这将不利于共同富裕目标的实现。此外,并非生态涵养区所有地区都能发挥生态优势,尤其是对于乡村地区,只有小部分能持续实现生态富民,并且诸多实践面临转化机制同质化严重、地方短期行为、利益联结机制不合理等可持续困境。因此,如何在生态优先的原则下平衡好生态保护和经济发展的关系是生态涵养区面临的现实问题。
2022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指出做好“土特产”文章,为生态涵养区推进乡村产业振兴提供了一种破题思路。乡村“土特产”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上是指具有一定知名度的乡村特色农产品或加工产品,广义上则突破产品范畴,强调的是依托农业农村的特色资源开发农业多种功能、挖掘乡村多元价值,形成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产业体系。以绿色发展为导向,做好“土特产”文章不仅与生态涵养区生态保护的要求相适应,还是实现产业兴旺和生活富裕的关键。新形势下,在建立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同时,大力发展绿色乡村“土特产”是破解生态涵养区困局的根本之策。
本文以北京生态涵养区为例,在分析乡村“土特产”发展基础与发展困境的基础上,依据生态涵养区特征研判发展乡村“土特产”的目标、路径和政策,旨在通过对北京生态涵养区发展乡村“土特产”的案例探析,为全国其他生态涵养区尤其是城市周边生态涵养区做好乡村“土特产”文章提供参考。
二生态涵养区发展乡村“土特产”的基础与挑战
生态涵养区的核心功能是维护生态安全、保障生态系统稳定,其乡村“土特产”发展不能走“重规模、轻生态”的传统路径,必须以生态适配性为前提,深度挖掘并依托当地独特资源与既有产业基础,同时精准破解生态约束下的产业升级痛点,实现生态保护与经济增收的协同。
1.发展基础
生态涵养区发展乡村“土特产”具备一定基础,已经形成了农林产品型、文化赋能型、休闲旅游型三种类型的“土特产”。
(1)农林产品型“土特产”。这类“土特产”主要包括乡村特色的农林产品。以北京为例,生态涵养区面积占北京市总面积的68%,门头沟、平谷、怀柔、密云、延庆等生态涵养五区的山区面积占比达到81.3%,孕育出众多具有地域特色的农林产品型“土特产”。平谷大桃、怀柔板栗、门头沟京白梨、密云蜂蜜、房山磨盘柿子、延庆的山楂和葡萄、昌平的苹果和草莓等已成为各区的农林产品名片,这些产品发展历史悠久、产业规模较大、市场知名度较高。与此同时,一批“小而精”“特而优”的农林产品也脱颖而出。例如北京市平谷区金海湖镇的佛见喜梨,规模不大但特色鲜明,满足了消费群体的差异化需要,被《“北京优农”品牌目录》收录且被评为“中华好梨”。
(2)文化赋能型“土特产”。这类“土特产”主要由当地的农耕文化或乡村文化衍生而来。北京生态涵养区内不乏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和红色文化遗存,它们不仅是首都文化的重要根脉,也是将生态涵养区建成北京历史文化典范区的重要支撑。传统工艺品、传统文化体验产品和红色文化旅游产品已成为生态涵养区乡村的重要文化产品。例如房山区黄山店村充分利用“红色背篓”文化资源,通过建设“红色背篓精神”纪念馆等形式,传承和践行红色背篓精神,为当地乡村旅游的发展赋予了厚重的文化内涵。
(3)休闲旅游型“土特产”。这类“土特产”是依托乡村的自然资源、文化资源等打造形成的服务型产品。北京生态涵养区利用本区域的绿色生态环境、传统农耕风情等资源,积极培育发展休闲观光游、农耕体验游、文化体验游等各类休闲旅游型“土特产”。不同区域分别依托优美的生态环境打造首都市民群众亲近自然、体验自然的好去处,依托绚烂多彩的农耕文化打造首都市民体验农事活动、传承优秀农耕文化的新载体,依托历史文化遗产推进文旅融合,塑造首都居民感受历史文化的新模式。2022年北京市农业观光园和乡村旅游经营主体分别为1027家和7105家,散布在生态涵养区,经营收入分别为18.41亿元和13.72亿元,不断满足首都居民休闲、观光、体验的需求。
2.面临挑战
通过实地调研发现,北京生态涵养区乡村“土特产”的发展存在布局分散、技术落后、品牌不强、竞争力弱等诸多现实问题,其背后反映的是乡村“土特产”在发展规划、发展政策、发展主体等方面面临困境,这也是多数地区发展乡村“土特产”的共性问题。
(1)发展乡村“土特产”的共识尚未形成。从产品维度狭义地认识“土特产”是一种较为常见的认识偏差,这会导致政策制定者对“土特产”缺乏关注,难以充分释放“土特产”的作用。从北京看,在一些上位规划中并没有与“土特产”相关的要求,直接影响了基层对“土特产”的重视程度。同时,由于“土特产”体量小,加之生态涵养区的制约因素多,有些乡镇出现发展转型内生动力弱,产业发展动力不足等问题,甚至忽视“土特产”的发展,导致乡村特色资源挖掘不充分,部分“土特产”规模进一步萎缩,一些特色品种面临消失风险。在缺乏发展共识的情况下,生态涵养区乡村“土特产”呈现发展散弱的状态,部分产业同质化、简单化、低端化发展现象普遍。
(2)政策对发展要素的配置作用不充分。“土特产”发展涉及的管理部门众多,很容易出现政策不一致、不衔接、不配套等问题,导致各项政策无法发挥促进要素配置的作用,甚至可能产生反作用。北京生态涵养区发展“土特产”面临着先进技术、科学知识、管理知识、创新能力等现代要素缺乏难题,土地资源难以整合,资金人才短缺,市场拓展渠道不畅,数据信息滞后,导致乡村“土特产”发展乏力。此外,北京生态涵养区还存在农产品加工、仓储物流、服务接待等配套设施缺乏,农业保险保障水平较低,产业服务体系不健全等问题,也限制了乡村“土特产”的发展。
(3)具有引领作用的发展主体严重不足。吸引更多市场主体参与是“土特产”发展壮大的关键,但目前北京生态涵养区内的“土特产”经营仍以分散的小规模主体为主,从源头上制约了产品品质提升与市场开拓。尽管越来越多的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到“土特产”的发展过程中,并逐渐成为发展“土特产”的核心主体,但整体实力仍然偏弱,且与广大小农户的利益联结关系比较松散,以产品买卖、土地租赁、劳动雇佣关系为主,分红制、股份合作制等紧密型利益联结方式比例偏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参与程度不高,难以从根源上改变对广大小农户不利的利益分配格局。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对周边同业经营主体的辐射带动作用不强,制约着“土特产”转型升级、做优做强。
三生态涵养区发展乡村“土特产”的目标与路径
生态涵养区发展乡村“土特产”,应立足于当地的区位特征、市场环境和要素禀赋,科学设定发展目标,合理规划实施路径。该过程不仅关乎资源的高效利用,更涉及生态保护与产业振兴的协同推进。加快生态涵养区乡村“土特产”发展的核心,在于能否系统整合本土的自然生态资源、传统文化底蕴、现代科技手段以及人才支撑力量,将这些优势资源有效转化为可持续的发展动能。
1.明确目标定位
做好乡村“土特产”文章必须立足乡村独特资源禀赋,遵循生态与产业协同规律,坚持高质量发展,充分释放乡村“土特产”的经济、文化、社会等多元价值,为推动乡村全面振兴提供持续动力。
(1)书写出发展乡村产业的亮丽篇章。做好乡村“土特产”文章首先要立足产业兴旺。从主体功能定位看,生态涵养区不适宜或不应该进行大规模、高强度的工业化、城镇化开发,乡村“土特产”依一方水土而建、依区域特色而发展的内涵十分契合生态涵养区的功能定位。北京生态涵养区拥有全市35个地理标志产品中的20个以及91个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中的62个,在全市乡村旅游收入的占比超过90%,已成为北京市农林产品重要来源地和休闲旅游承载地。面对北京市1400多万中等收入群体和相当数量的高收入群体对乡村产品的优质化、多样化、个性化消费需求,特别是就近消费需求,生态涵养区乡村“土特产”拥有巨大的市场拓展空间。加之北京市作为拥有1900多万城镇人口的超大城市,聚集了大量的资金、科技、人才、信息、管理、服务等优质资源要素,做好“土特产”文章基础牢固。要把发展乡村“土特产”作为实现生态涵养区乡村产业兴旺的突破口,以点带面辐射引领,以做好“土特产”文章书写出首都乡村产业兴旺新篇章。
(2)建设成传播农耕魅力的重要窗口。乡村“土特产”不仅具有经济属性,更有文化属性,是传播农耕文化的重要载体,既可以把农耕文化打造成特色产品,也可以寓农耕文化于土特产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把保护传承和开发利用有机结合起来,把我国农耕文明优秀遗产和现代文明要素结合起来,赋予新的时代内涵,让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生生不息,让我国历史悠久的农耕文明在新时代展现其魅力和风采。北京市26个中国传统村落、52个系统性农业文化遗产多数在生态涵养区,其中蕴含的丰富农耕文化是首都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北京市委市政府也对强化乡村优秀传统文化保护传承和创新发展,加强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宣传推介和开发利用提出明确要求。要围绕传播农耕魅力的要求打造生态涵养区的乡村“土特产”,借消费者喜闻乐见的形式实现农耕文化的传承发展。
(3)构建起实现农民共富的底座支撑。要把带领农民共同富裕作为发展乡村“土特产”的一大目标。2023年北京市城镇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均排名全国前三,但城乡收入比高达2.37∶1,居全国第24位,反映出其增加农民收入的任务依然艰巨。生态涵养区人均地区生产总值不到中心城区的30%,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不到全市平均的2/3;北京市的234个低收入村绝大多数在生态涵养区,尽管已经全部“脱低”,但又面临着防止返低、乡村振兴等多重目标任务,是北京市缩小城乡区域差距、促进农民共同富裕的主战场。北京市农村居民经营性收入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2023年仅有5.6%,提高经营性收入潜力较大,是未来推进农民增收工作的一个重要战场。通过在乡村内部发展具有高附加值的“土特产”,利用好生态涵养区距离城区近、运输半径短、物流成本低等区位优势保障乡村“土特产”高效进入城市市场,便能以经营性收入提升为农民提供一种增收方案。
2.设计发展路径
生态涵养区发展乡村“土特产”,需始终锚定“生态优先、绿色为基”的核心定位,将以质取胜贯穿产业发展全链条,更要以提升产品品质、树立科技特质、孕育文化气质、坚守共富本质为导向形塑乡村“土特产”发展新格局,最终形成“生态可承载、品质有保障、文化能延续、收益能共享”的乡村“土特产”发展新生态,实现生态保护与产业增收的深度协同。
(1)提升产品品质:瞄准精品高端市场打造“精小美”产业集群。生态涵养区“土特产”要明确产品在市场中的定位和竞争优势,从“以量取胜”转向“以品质制胜”转向“以品质制胜”,不断构建消费者对产品的价值认同。要把品质提升作为发展乡村“土特产”的重中之重,以提升产品品质为核心,分类打造高品质产品。就北京而言,既要对平谷大桃、怀柔板栗等传统知名农林产品进行产业升级,也要瞄准精品高端市场,开发高端民宿和个性化乡村特色产品。充分利用好北京区位优势及巨大的消费市场优势,迎合北京消费者对绿色优质农产品和生态产品的多样化、个性化消费需求,努力为城市消费者提供定制化乡村“土特产”。要培育发展具有适度规模的“精小美”产业集群。形成适度的规模化经营是乡村“土特产”能否持续发展的关键,区域“土特产”所呈现出的整体性和动态性特征,也决定了“土特产”发展要走产业集聚和集群化之路。生态涵养区发展乡村“土特产”应避免各自为战,着力打造“精小美”产业集群,通过产业融合发展降低生产成本、分散经营风险,同时各产业共享发展机会和资源,实现规模效应和范围经济。
(2)树立科技特质:加强科技创新支撑推动关键领域的技术应用。重点要加强生产端和市场端“一头一尾”技术应用。生产端效率低和销售端渠道窄是制约生态涵养区乡村“土特产”发展的主要问题,必须加强“一头一尾”的技术应用。在生产端,加快现代育种技术、种养技术、农机技术综合集成应用,不断创新“土特产”的生产工艺,建立智慧农业管理系统,协助农业经营主体更好地掌控产品生产过程。在销售端,积极通过电商渠道进行市场推广,利用社交媒体、电子商务平台、云平台等新型营销手段,探索开设乡村“土特产”店铺,集中推出一批体现生态涵养区特色的乡村“土特产”,积极打造和维护线上品牌形象,提升品牌知名度和曝光率。北京有着全国实力最强、领域最广、人才最多的科研体系,生态涵养区要充分发挥好北京在科技领域的优势资源,用科技赋能“土特产”发展,让科技性成为北京生态涵养区乡村“土特产”的最大特质。
(3)孕育文化气质:把乡村韵味融入多元价值实现过程。生态涵养区在发展乡村“土特产”过程中积极培育其特有的文化气质和创新气质,为“土特产”多元价值的实现提供软支撑。充分挖掘乡村风俗民情和文化积淀,深挖“土特产”背后的价值内涵,做好包装设计、价值发掘、产品宣传等各项工作,努力将“好产品”做出“好品质”,为“好品质”讲出“好故事”,为“好故事”赋予“好文化”。要积极打造生态涵养区“土特产”发展的新场景。立足当地农情和生态涵养区的发展实际,用好生态涵养区的风俗、风情、风味,创新“土特产”产业的场景模式。探索“土特产+文化”“土特产+科技”“土特产+体验”等多元化的“土特产+”模式,塑造新场景,让消费者对“土特产”形成全新认识,促进农民就近就地就业创业和增收致富。对于北京生态涵养区而言,要坚持“大城市带动大京郊、大京郊服务大城市”,通过政府积极“推销”、电商直播“助销”、展销活动“展销”,不断拓宽“土特产”销售渠道,将生态涵养区打造成北京乃至周边地区休闲旅游首选地。
(4)坚守共富本质:深挖生态产品价值转化提升农民的幸福感。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是生态涵养区的底线要求,提升区域内农民的幸福感和获得感也是发展乡村“土特产”的本质要求。生态涵养区要采用现代农业生态技术以及绿色经营管理理念与方法,推动乡村向以资源利用效率和农业生态效率同步提升,以及生产生活生态功能协调并重的方向发展,充分挖掘和盘活乡村“土特产”所蕴含的绿色生态资源,实现资源的科学配置及高效、节约和循环利用,促进资源利用方式的根本改变,加快“土特产”转型升级的步伐,变生态和资源优势为产业亮点和增收基点,以此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同时,要高度重视通过利益联结机制让不同主体形成利益共同体,使各主体都能够分享产业融合的增值收益,最终实现利益共享,尤其要处理好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广大农民主体的利益关系。要通过完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和利益联结机制,以入股、出租、雇佣等方式联农带农,带动农民参与“土特产”发展,让农民充分享受生态红利。
四生态涵养区发展乡村“土特产”的政策措施
推动生态涵养区乡村“土特产”高质量发展,需构建系统完善、多维协同的政策支持体系。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积极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广泛参与,同时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宏观谋划、资源整合与组织保障,实现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相结合。在政策设计中,应注重理论指引与实践探索相统一,一方面依托区域比较优势理论和产业生态化原理,科学规划产业布局与发展路径;另一方面,紧密结合地方实际,强化要素支撑与服务配套,切实推动“土特产”成长为支撑乡村产业振兴的重要引擎。具体而言,应在规划引导、要素保障、组织机制等方面出台针对性政策措施,形成有利于特色产业培育和可持续发展的制度环境。
1.加强对乡村“土特产”的规划指导
发展“土特产”对于生态涵养区乡村经济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是激发乡村活力的一个切入点和突破口,对此应予以高度重视。要把握生态涵养区乡村差异性和发展分化特征,做好乡村“土特产”发展顶层设计,坚持规划先行、重点突出、分类施策,秉承系统思维,明确发展思路和产业定位,做好战略性布局和整体性推进。一是将高质量发展乡村“土特产”作为生态涵养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内容。着眼于农林产品型、文化赋能型和休闲旅游型三类“土特产”,把品质提升、特质打造、气质培育作为发展规划的核心内容,把各地独有的科技人才优势转化为“土特产”的发展动力。二是加大对特色产业的支持力度,编制重点培育发展的“土特产”目录,建立完善制度政策体系,激活要素活力、市场活力、主体活力。加大财政投入,推动乡村特色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夯实“土特产”产业发展基础。三是组织实施“土特产”专项提升行动,因地制宜编制镇村特色农业发展规划,制定特色种养等产业实施方案,把品牌农业、地标农产品及乡村特色产业发展纳入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制度性安排中。引导各生态涵养区做好品牌定位,讲好“土”话,推进大宗产业特色化、特色产业品牌化。
2.为乡村“土特产”发展提供多元化的资金保障
生态涵养区发展乡村“土特产”既需要精准的财政支持,也需要引入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构建多元化的资金保障体系。一是加大财政对“土特产”发展的支持力度和精准度。探索为生态涵养区“土特产”高质量发展设置专项资金,出台相应的资金使用指导意见,用于挖掘“土特产”发展潜力,加快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建设,支持重点产业,提升发展品质,做强做优特色产业。在税费等方面给予减免优惠,扶持“土特产”企业发展壮大。二是鼓励金融机构开发适用于“土特产”发展的金融产品。按照为经济发展提供高质量金融服务的要求,引导金融机构结合行业发展需求,针对行业特色,积极开展产品和服务精准创新。创新推广符合不同“土特产”行业特点、符合产业集群主体需要的抵质押贷款产品,做好金融科技赋能,引入社会资本打造智慧农业场景,加强智慧旅游、智慧市场等重点场景建设,提高场景批量化获客和留客能力。拓展抵押担保物范围持续加大对生态涵养区“土特产”产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将更多的特色产业纳入农业保险支持范围,探索抵押贷向信誉贷转变的实现路径,以政策性金融促进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为“土特产”赋能。三是广泛吸引社会资本加入。完善融资贷款和配套设施建设补助等政策,鼓励社会资本投资适合生态涵养区发展要求和发展特征的产业领域。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社会力量进入乡村服务业。支持社会资本依法合规使用各类方式投资“土特产”发展。最终形成以政府投入为引导、金融信贷投入为支撑、民间投入为主体的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投融资机制。
3.强化乡村“土特产”发展的人才支撑
加强“土特产”发展能人强人的培育和引进工作,夯实“土特产”提质升级的人才基础。一是培育和引进专业人才。加快做好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工作,培养高水平创新团队,培育一批适应当前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农业实用人才。优化创业服务,支持情怀企业、返乡创客、大学生毕业生返乡创业,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发掘一批乡村能工巧匠,振兴传统工艺,培育一批“土特产”代言人,打响“土字号”“乡字号”品牌。开展农业技能培训、返乡创业就业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在资金投入、奖励补助、职称评审、载体建设、信息服务等方面给予支持,并推出更多“订单式精准培训”,提高目前培训的精准性和匹配度,提高农民素质和技能。二是实施“土特产”专家辅导团制度。借助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人才资源,尤其是涉农院校和涉农人才,建立“土特产”产业专家库,甄选行业专家和优秀从业者,形成“一种土特产,多支专家团”的发展局面。三是加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养。坚持引进与培育相结合,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培育农业经理人。围绕生态涵养区“土特产”产业发展的各个环节,以合作式帮扶、就业式扶持等方式推动村企全面合作、优势互补。引导企业与农民专业合作社、村集体、农户等共创一批特色农产品品牌,将更多“土特产”纳入农业品牌矩阵。四是为“土特产”发展配置更多服务型人才。加强基层农技服务队伍和专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实现科技人员直接到户、良种良法直接到田、技术要领直接到人,推动新品种、新技术普遍应用惠及。协助农业经营主体做好“土特产”技术推广、科研成果转化、产品设计、文化挖掘、规范服务、营销策略等,推动产业品质提升。支持“土特产”行业协会、产业联盟等行业服务组织加强专业指导,全面推进各个“土特产”产业管理规范化和服务标准化。
4.探索适宜乡村“土特产”发展的土地供给模式
土地供给数量直接影响乡村“土特产”的发展规模和发展质量,当前土地供给不足已经成为生态涵养区发展乡村“土特产”的重要制约。因此,必须加强土地供给模式探索,为“土特产”营造更有利的发展空间。一是加大配套设施用地供给。在不突破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城乡建设用地、建筑规模等约束性指标的前提下,统筹使用乡镇国土空间规划预留指标或区级预留指标,为“土特产”发展提供必需的配套设施用地。二是加快盘活农村闲置建设用地。通过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优先保障乡村“土特产”产业发展所需的建设用地,并采取灵活多样的供地新方式,满足休闲观光等产业分散布局的实际需要,从而有力推动乡村全面振兴。三是优化“土特产”发展空间布局。给予符合乡村“土特产”发展实际的产业用地政策保障,可先在“土特产”发展较好的乡镇试点,以满足仓储、物流等配套设施需要。土地供给优先向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等倾斜,吸引社会资本投资乡村特色产业,并在政策上给予相应支持,扶持“土特产”企业发展壮大,推动“土特产”集中化、集群化发展。
5.建立健全发展乡村“土特产”的工作机制
科学有效的工作机制是保障生态涵养区“土特产”良好发展的关键,只有建立起上下联动、多方协调的工作格局,才能共同协调解决生态涵养区“土特产”发展面临的重大问题。一是要明确各级政府发展乡村“土特产”的主体责任。将乡村“土特产”发展情况作为推进生态涵养区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内容,督促各地区制定符合本区域的乡村“土特产”发展方案,推动“土特产”发展成为生态涵养区农民就业致富,传承发扬传统文化的抓手。二是建立完善生态涵养区发展乡村“土特产”的激励机制。把发展“土特产”纳入乡村振兴评估指标和统计体系,结合生态涵养区实际,按照市场需求,对“土特产”发展情况进行评估。要分类考核,注重产品质量的提升,重点关注文化创意产品开发、乡村生活休闲体验等方面,因地制宜体现乡镇特色和文化内涵。充分发挥干部考核评价的激励鞭策作用,提高生态涵养区内各级政府发展壮大乡村“土特产”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参考文献略)
来源 | 《农村经济》2025年第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