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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除贫困】檀学文:消除农村贫困的中国经济学解释(2025-11-25)

  • 发布时间:2025-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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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檀学文」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贫困问题研究中心秘书长、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应用经济学院教授

 

原文刊发于《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25年第6期“中国之理”栏目,仅代表作者本人学术观点,以下内容为文章节选,转载请注明来源。

 

无论是在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的国内层面,还是在实现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国际层面,中国消除农村绝对贫困都是一个极为成功的故事。对此,国内学术界进行了大量卓有创意的理论解释,但至今仍然缺乏足够的信服力。由于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高速经济增长等“中国特色”被视为给定因素,中国减贫的经验和理论在国际社会往往成为无法借鉴的特例。本文区分实践性反贫困理论和解释性反贫困理论,构建一套密切联系中国现实的经济学解释,目的是更好地与实践性的中国特色反贫困理论以及国际反贫困理论兼容。本文的主体内容包括四个方面:从数量和福利两个方面诠释中国消除农村贫困的含义;结合中国国情,重新阐述中国减贫的三条途径;作为参照,归纳国际传统反贫困理论和国内理论解释,并指出其不足之处;对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框架进行延伸,从市场、政府以及扶贫资源配置三个方面对中国消除农村绝对贫困作出系统性解释。

对于中国消除农村绝对贫困的含义,本文以国际比较的眼光,从数量和福利两个方面诠释其“含金量”。在数量意义上,中国减贫不只是数量上的减少,更是实现了减少到零。相对于国际社会定义,中国消除贫困至少提前了10年以上。在福利意义上,中国消除农村绝对贫困所达到的脱贫标准已接近高收入国家的贫困标准。因此,那种认为中国脱贫标准很低的认识是不全面的。

对减贫效果进行途径分解是发展经济学的常见做法。作为对下文的铺垫,本文将中国的开发式扶贫单列,从分配角度将中国减贫途径划分为三个方面:一是包容性经济增长带来普遍的劳动生产率提高,通过初次分配体系增加贫困农户收入;二是制度性再分配体系发展演进,主要是开展农村税费改革和建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通过制度改革发挥再分配体系的减贫作用;三是农村扶贫开发,以兼具多次分配特性的发展性再分配,推动贫困地区经济发展和贫困农户发展生产、参与就业。

发展经济学原理可以说明中国农村贫困的消除是通过哪些途径实现的,但我们还应该解释它为什么能够实现。对此,本文先对前期研究进行概括。对于可以提供解释的传统国际反贫困理论,本文将其概括为四个方面,包括涓滴效应理论和包容性增长理论、发展型国家理论、减贫战略理论以及国际援助理论,并指出了其解释力缺陷。对于国内研究成果,本文概括了其中六个方面具有代表性的理论解释,也指出了不足之处。

得益于已有的理论成果,本文回归政府与市场关系框架,以低水平发展和高水平贫困为起点,将“中国特色”重大因素从外生变量转变为内生变量,一体化考察经济发展和减贫。具体而言,本文将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视为“理想型”,现实的市场和政府朝其动态演进。在这样的进程中,中国通过创造型市场和积极政府消除农村绝对贫困。在市场方面,中国从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演进,其阶段性形式是创造和培育市场。一方面,通过市场化改革创造全国性大市场,发挥自发涓滴效应;另一方面,在贫困地区主动创造益贫性市场,发挥扩展涓滴效应,使高速经济增长及其减贫作用成为现实。在政府方面,积极政府不同于有限政府,不仅发挥推进经济增长的积极作用,还主动承担消除贫困的直接责任。在反贫困行动中,中国以发展不足定义贫困,确立需要型扶贫资源配置机制,以发展型再分配实现真实稳定脱贫。

本文的理论贡献在于确认由政府主导的开发式扶贫在发展中国家消除绝对贫困中不可或缺的作用。本文的主要理论创新在于两个方面:一是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是动态演进的,有助于减贫的是其阶段性形式——创造型市场和积极政府;二是需要型配置是中国如期消除农村绝对贫困的扶贫资源配置“秘诀”。基于本文发现,中国减贫实践和理论对推动建构中国自主的知识体系作出了积极贡献,也丰富了国际反贫困理论谱系。启示性结论是其他国家要充分认识本国内生性制度的比较优势并从中寻找发展和减贫道路。

 来源:中国人民大学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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